政策
此政策适用于马里兰大学医疗系统(“UMMS医院”)的以下医院机构:

  • 马里兰大学医疗中心 (UMMC)
  • 马里兰大学中城校区医疗中心 (MTC)
  • 马里兰大学康复和矫形外科研究所 (UMROI)
  • 马里兰大学圣约瑟夫医疗中心 (UMSJMC)
  • 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华盛顿医疗中心 (UMBWMC)
  • 马里兰大学切斯特敦海岸医疗中心 (UMSMCC)
  • 马里兰大学多切斯特海岸医疗中心 (UMSMCD)
  • 马里兰大学伊斯顿海岸医疗中心 (UMSME)
  • 马里兰大学查尔斯地区医疗中心 (UMCRMC)
  • 马里兰大学上切萨皮克健康中心 (UCHS)
  • 马里兰大学首都地区健康中心 (UM Capital)

马里兰大学医疗系统(“UMMS”)致力于为以下人士提供经济援助:有医疗保健需求且未入保的人士、保额不足的人士、不符合政府计划资格的人士,或基于其个人
的经济情况,无能力支付紧急和医疗必要护理的人士。

UMMS 医院政策基于患者的贫困情况或高医疗费用支出提供经济援助,这些患者应符合特定的财务标准并申请此类援助。以下政策声明的目的是描述经济援助申请
方式、合格标准以及申请处理步骤。

UMMS将会张贴经济援助开放公告于各UMMS医院之急诊室(如有)、行政区域以及结账室。 可提供的经济援助也会与医疗账单一同寄给患者。主要患者使用区域
还将提供标牌。 患者账单与经济援助信息表将于出院前提供,援助(同此政策及经济援助申请)将开放所有患者申请且不另收费,皆可经信件、急诊室(如有)及
行政区域申请。 此政策、患者账单与经济援助信息表及经济援助申请将张贴于UMMS网页醒目位置 (www.umms.org)。

当患者的个人经济情况经审核已完成并记录后,经济援助可能延长。这也包括患者现有医疗费用和义务的审核(包括已有坏账的账户,但涉及诉讼和已获判决的账户
除外)及任何预计的医疗费用。可以向帐户与代理收款机构绑定的患者提供经济援助申请表。

UMMS保留判断患者支付能力的自行裁量权。 所有需要急诊服务的患者都将受到同等待遇的治疗,无论其支付能力如何。 对于急诊/紧急服务,将回顾性完成、接收
和评估财务清算计划申请,不会推迟患者获得护理的时间。

马里兰大学圣约瑟夫医疗中心 (UMSJMC) 采用此政策,2013年6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中城校区医疗中心 (MTC) 采用此政策,2014年9月22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华盛顿医疗中心 (UMBWMC) 采用此政策,2016年7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切斯特敦海岸医疗中心 (UMSMCC) 采用此政策,2017年9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多切斯特海岸医疗中心 (UMSMCD) 采用此政策,2017年9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伊斯顿海岸医疗中心 (UMSMCE) 采用此政策,2017年9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查尔斯地区医疗中心 (UMSJMC) 采用此政策,2018年12月2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上切萨皮克健康中心 (UCHS) 采用此政策,2019年7月1日生效。

马里兰大学首都地区健康中心 (UM Capital) 采用此政策,2019年9月18日生效。

计划适用资格
UMMC、MTC、UMROI、UMSJMC、UMBWMC、UMSMCC、UMSMCD、UMSMCE、UMCRMC、UCHS和 UM Capital 的医院秉持一贯宗旨,提供高质的关爱医
疗服务,并为那些无法支付必需医疗照护费用的人士争取权益,因此致力确保那些需要必要医疗服务的人士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无法得到医疗照护。
经济援助计划中承保范围的特定除外情形:
经济援助计划一般适用于所有紧情况及其他必要医疗护理,由每家UMMS医院,及附件B所列之此类医院相关特定实体所提供。但是,此经济援助计划不适用以下任
一情况:
 
  1. 由非UMMS医院附属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如耐用医疗设备、居家健康服务)。
  2. 患者所需服务不在保险公司保险计划或政策的承保范围内(如HMO、PPO或工伤赔偿),不符合经济援助计划的资格。
  • 经济援助计划一般无法支持那些被患者保险公司拒绝的服务;但考虑到医疗和方案方面的影响,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允许例外。
  1. 美容或其他非医疗必要服务。
  2. 患者便利物品。
  3. 患者食宿。
  4. 与服务日期有关的医师费用不在此UMMS经济援助政策的适用范围内。 在医师相关账单方面需要经济援助的患者,须直接联系医师。
  • 除了UMMS医院本身,每家UMMS医院提供必要医疗护理未涵盖于此政策的提供者列表(以及涵盖的此类特定提供者),可向各家UMMS实体网站取得。

患者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不符合经济援助资格:

  1. 已入保由于保险计划约束/限制而拒绝与医疗中心合作的HMO、PPO、工伤赔偿、Medicaid 或其他保险计划。
  2. 在向财务清算计划提交申请之前,拒绝接受其他援助计划的筛选安排。
  3. 拒绝透露关于未决法律责任索赔的信息。
  4. 在美国寻求非急需、非紧急医疗照护的外国公民。 

不符合计划资格的患者须支付未结余额,若余额在约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则可能需提交至坏账服务。

除非满足推定经济援助资格标准,否则患者应提出完整的经济援助申请(附上所有必要信息及文件),并接受审核是否符合经济援助资格,以获得经济援助。 除非
满足推定性经济援助合格标准,否则表明自己失业且无保险的患者需在接收非紧急医疗护理前提交一份经济援助申请表。 若患者符合入保COBRA保险的资格,则患
者支付COBRA保费的经济能力需经由财务咨询师/协调员审核,且对高层领导提出建议。 应鼓励有能力购买健康保险的个人购买保险,这有利于确保其获得医疗保
健服务,也有利于个人的总体健康。

达到马里兰州卫生部和精神卫生医疗援助计划行政收入合格性限制减免护理费用(「MD DHMH」)的200%者,符合免费护理资格。 介于 MD DHMH 的200% 到
300%之间者,符合浮动计算法减免。具体见附件A中所述。

推定性经济援助 (Presumptive Financial Assistance)

患者也可能符合推定性经济援助资格。有时候患者可能符合经济援助资格,但并无在档的经济援助表格。患者或其他来源提供了充足的信息,为患者申请经济援助提
供了充分的证据。 若无证据支持患者拥有可获取经济援助的资格,则 UMMS 保留使用外部机构或信息来确定预计收入以判断经济援助资格和潜在护理费减免的权
利。一旦确定后,由于推定性情况的性质,唯一可准予的经济援助为账户余额的 100% 冲销。推定性经济援助资格应仅包括患者的具体服务日期。推定性资格可能
基于个人生活状况确定,包括:

  1. 有效的医疗援助 (Medical Assistance) 药房保险
  2. 特定低收 Medicare (SLMB) 保险
  3. 初级成人护理 (PAC) 保险
  4. 无家可归者
  5. 在上述计划承保范围之外的急诊室医疗援助和 Medicaid 管理式护理 (Managed Care) 患者服务
  6. 医疗援助支出金额
  7. 符合其他州或本地援助计划的资格
  8. 患者去世,无已知遗产
  9. 患者符合先前的《州内医疗援助计划》(State Only Medical Assistance Program) 资格标准
  10. 非美国公民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
  11. 符合医疗援助资格患者的不合格医疗援助服务
  12. 身份不明的患者(在我们竭尽全力查找和/或识别后账户仍不明者)
  13. 联邦法院按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破产
  14. St. Clare 外展计划 (Outreach Program) 合格患者
  15. UMSJMC 妇产计划 (Maternity Program) 合格患者
  16. UMSJMC 疝气计划 (Hernia Program) 合格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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